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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期及哺乳期抗微生物药物分级及使用建议-D级药物

    发布时间:2024-08-13 09:42    来源:药学部    查看: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属于特殊人群,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会发生改变,用药风险较大。在美国,有44%-99%的妇女在妊娠期间使用处方药。在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需要同时考虑到母亲和孩子,那么究竟哪些药物是禁忌,哪些药物需要权衡利弊后使用?本文对比较常见的D抗微生物药物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对用药指导有所帮助。

    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FDA)对妊娠的危险分级标准如下:

    A类:在人类有对照组的研究中,证明对胎儿无危害。

    B类: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仔无危害,但尚无在人类的研究;或动物实验证明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有良好对照组的研究中未发现此作用。

    C类:尚无很好的动物试验或人类的研究,或者动物实验对胎儿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尚缺乏可利用的资料。很多在妊娠期常用的药物属于此类。

    D类:已有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孕期应权衡利弊,在利大于弊时,仍可使用。

    X类:已证明对胎儿的危险明显大于任何益处。

    哺乳分级也有五个分级,是由美国儿科学教授Thomas W. Hale率先提出的:

    L1最安全:大量哺乳期用药的研究显示,该类药物并不会明显增对婴儿的副作用或者危害甚微。

    L2较安全:在目前的研究中,尚无证据显示会增加副作用或对婴儿有害,但研究数量有限

    L3中等安全:缺乏对照研究数据,可能存在轻微的、非致命性的副作用,只有在权衡对婴儿的利大于弊后方可应用。没有发表相关数据的新药自动划分至该等级。

    L4可能危险:有明确证据显示对婴儿有危害性,哺乳母亲用药的益处大于对婴儿的危害,例如母亲处在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并且无合适的替代药物时可使用(同时最好停止母乳喂养)

    L5禁忌:已有研究证实对婴儿有明显危害,且哺乳期母亲应用这类药物危害大于益处

     

    D级药物(利大于弊时才可使用)

    1、氨基糖苷类:

    怀孕风险: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穿过胎盘,孕妇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可对胎儿造成伤害。氨基糖苷类药物给孕妇服用时可造成胎儿伤害。氨基糖苷类,包括阿米卡星,可能与在子宫内暴露的小儿患者的全不可逆双侧先天性耳聋有关。在怀孕期间使用阿米卡星的患者,或在使用阿米卡星时怀孕的患者应该被告知其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哺乳风险:庆大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卡那霉素均较少排入母乳,目前对哺乳期妇女用药研究显示,该药并不明显增加婴儿的副作用,但需考虑到对哺乳期婴儿有潜在不良反应,因此分级为L2;链霉素和新霉素分级为L3,链霉素虽然也较少被排泄到母乳中,但在妊娠期报道过多次严重的不良反应,新霉素目前是否从人乳中排泄的数据不明,但可以从牛乳中排泄,因此需要考虑风险后决定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

     

    2、四环素类:

    怀孕风险:动物研究结果表明四环素类药物可通过胎盘,可在胎儿组织中发现而对胎儿的发育产生毒性作用(通常与骨骼发育的延迟有关)。在动物怀孕早期接受治疗可出现胚胎中毒的迹象。在妊娠的后三个月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可在胎儿骨骼中形成稳定的钙复合物。此外,患有肾病的妊娠妇女可能更易发生四环素相关的肝功能衰竭。

    哺乳风险:许多综述指出,由于婴儿牙釉质染色或四环素的骨沉积,在母乳喂养期间禁忌使用四环素。应监视婴儿出现皮疹及对胃肠道菌群的可能影响,如腹泻或念珠菌病(潮红、尿布疹)。米诺环素、多西环素、四环素为L3级,四环素类药物会在人乳中排泄,有病例发现使用米诺环素的妇女出现乳汁变黑的情况,可能是米诺环素或其代谢物之一的铁螯合物;替加环素为L4级,目前还没有关于母乳中存在替加环素的数据。但是,四环素类药物会在人乳中排泄,如果注射替加环素超过3周,建议避免母乳喂养。哺乳期妇女还可以考虑在注射用替加环素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的9(大约5个半衰期)内暂停母乳喂养、泵出并丢弃母乳,以尽量减少母乳喂养婴儿对该药物的接触。

     

    3、抗真菌药:

    伏立康唑

    怀孕风险:目前尚无足够孕妇使用伏立康唑的数据。动物实验中发现口服伏立康唑可导致胎儿畸形和胎儿毒性,较大剂量下观察到胚胎死亡、胎儿体重减轻,以及骨骼变异、颈肋和胸骨外骨化部位的发生率增加,此外,还可能延长妊娠时间和难产,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风险:L3。目前尚无关于伏立康唑对母乳喂养婴儿或乳汁分泌造成影响的数据。

    推荐替代药物:克霉唑、氟康唑、咪康唑、制霉菌素

     

    氟康唑(用于治疗阴道霉菌感染(念珠菌病)时为C级)

    怀孕风险:有病历报告母体使用高剂量氟康唑时,子宫内的婴儿在前三个月的大部分时间或全部时间内出现明显的先天性畸形现象,但并没有充分的对照试验。动物实验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接受氟康唑的育龄妇女,应考虑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在整个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用药后约1周内继续避孕。

    FDA发布药物警示:氟康唑可能引起妊娠流产或婴儿先天缺陷(即重大先天畸形),妊娠早期长期大剂量服用抗真菌药氟康唑(400-800mg/天)可能与一些罕见、显著的婴儿出生缺陷的发生有关。但用于治疗阴道霉菌感染(念珠菌病)的低剂量氟康唑(150mg)单次服用并不存在这一风险。

    哺乳风险:L2。因为母乳中的氟康唑排泄量小于新生儿的氟康唑排泄量,所以母乳喂养母亲可接受氟康唑,但应考虑到可能的不良反应

    推荐替代药物:克霉唑、咪康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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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学部 郁闻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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